1873年,李维•斯特劳斯公司(Levi Strauss & Co)在这一年取得了在男装裤上钉铆钉的专利。
发明家当了工头
一八七二年七月二日,他给利瓦伊·斯特劳斯公司写了封“敬启者”的信,先结了账,又补充说他现寄上两条他做的裤子,接着,戴维斯说:
这些裤子的秘密是我在口袋上加的铜钉,现在需求是如此之大,我简直应付不了。帆布裤我每条卖三块钱,蓝布裤每条两块五。我这边的邻居对我已经开始眼红了,除非我取得专利证书,否则每个人都可以做,那也就没钱好赚了。
因此,各位先生,我愿提出一个建议,请你们以我的名义,因为我是发明者,申请专利。费用大约是六十八元。这样的话,我分给你们一半权利……你们的投资与服装上的改进相比的话微不足道……而且这些铜钉看起来不值一提,但我知道你们可以赚一大笔钱。如果你们按照我的法子做裤子,像我寄来的样品那样,你们每打可以卖三十元,零售每条三元。很容易脱手。
利瓦伊立刻就看出是笔好生意。想想看,他做的工人裤每打才十元,而这个小裁缝只不过加了几毛钱的铜钉,就可以每打卖到三十块钱。他于是马上开始办手续,但第一次的申请被政府否决,理由是南北战争期间已经为同样目的在士兵的皮靴上使用铜钉了。于是他们又花了十个月的时间,三项修正案才使铜钉的用途缩小到仅限于“将口袋钉牢以便不会因双手放进口袋的经常压力而使接线断裂”,并于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获得专利,由戴维斯和利瓦伊·斯特劳斯公司共同享有。然后,根据双方议好的协议,戴维斯关了他的裁缝店,迁移到旧金山,当上了公司生产工人裤部门的工头。
可是生产方式还只能按照戴维斯惟一熟悉的办法,将裁好的牛仔布每天一早送到缝纫女工的家里,晚上收成衣,也就是说,由一个戴维斯变成一百个戴维斯,每人从头缝到尾,直到一条工人裤全部完成为止。这样搞了不到一个月,公司方面就发现供不应求,利瓦伊·斯特劳斯马上将家庭方式巩固成为一个小型车衣厂。上百个意大利和爱尔兰女工集中在一个大厂房,但还是像在家里工作一样,从头缝到尾,包括钉纽扣、打纽孔、钉铜钉。